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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夯实国家安全根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夯实国家安全根基

                   ——影视艺术学院师生同心筑牢国家安全防线主题学习

 

在诸多人的传统认识和观念中,国家安全似乎离他们很遥远。

或许你是一个在读大学生,只是“热情”地在网络论坛、贴吧、微博或者朋友圈里回答了一个涉及国家信息安全的问题,而你却纯粹地认为只是解答了一个别人的“好奇”“疑惑”或者“问题”。或许你是一个喜欢游历祖国大好河山的摄影爱好者,只是“无意间”在个人网络空间、论坛或者朋友圈中上传了一张我国某军事基地的照片,而你却沉浸在对“优美风光”的慢慢回味中,甚至还把它当做炫耀的资本。亦或许你是一名高校教师,只是为“外国友人”和“友好科研单位”提供了一份我国某领域的基本市场调研数据或者某在研设备的关键参数,或许你还在感叹自己的科研终于得到外国同行的认可和采纳,或许你“意外”得到了一份外国科研机构提供的全额留学奖学金,或许你已经习惯了这些表面上的“荣誉和成功”。不!不!不!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历史一再启示我们,没有意识到风险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这些行为都可能成为损害国家利益的潜在危险。            

                           图一: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安全,关系你我。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全体中华儿女没有一个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需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今年4月15日,我们迎来了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危系于每一位公民,民族崛起系于每一个人!国与家、国与民是无法分割的整体。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国家安全,是人民群众最根本、最重要的福祉。

 

图二:国家安全教育日

一、关于国家安全教育日,习近平总书记这些话字字千钧

1)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2016年4月10日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的重要指示

2)国家安全工作归根到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全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2017年2月17日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3)不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幻,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战略自信、战略耐心,坚持以全球思维谋篇布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原则性和策略性相统一,把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二、关于国家安全教育日,你要知道的——

1)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4)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反国家分裂法》等等。

5)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说起危害国家安全,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间谍,这也是电影大片里演得比较多的,如007、FBI之类的人物。不要以为间谍行为离我们很远,其实他们很可能就在我们身边。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呢?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6)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图(6)1                           图(6)2

 

图(6)3                          图(6)4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国家安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有可为。